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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户口迁移答疑
2013-09-09 14:23  

1、户口迁移地址如何填写?

答: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填写详细,如:四川省成都市(或某县)青白江区(某镇) (此栏必须填写:家庭门牌号或工作单位名称或人才交流中心名称)

2、问:户口入学时未迁到学校的同学是否填写“户口迁移登记表”?

答:户口在入学时未迁移到学校的同学,切记不要填写在“户口迁移登记表”上,这部分同学如果工作单位需要户口,回家办理户口迁移。

3、本届毕业生专升本的同学户口怎么办?

答:凡是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,在未确定是否升本以前,户口暂时不动,在“户口迁移登记表”上不作登记。

4、在校外参加实习, 5月31日前不能归校的同学,户口迁移如何登记?

答:凡是在校外参加实习不能回校的同学,请到保卫处(保卫部)网页下载“户口迁移委托书”,填写好“户口迁移委托书”后传真或邮寄给辅导员,由辅导员代为填报迁移地址和签字。

5、入学前是农村居民户口迁到学校,毕业后是否又可转为农村居民户口?

答:公安机关有明确规定:不能。同学也可咨询迁入地派出所。

6、家在农村,如果要将户口迁回家,迁移地址如何填写?

答:迁移地址只需填写为“××省××县××镇”即可。

7、户口“迁回原籍”和“迁回家”是相同的吗?

答:不相同。户口迁移回原籍是指迁到生源地人事局;迁回家是指迁到入学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。

8、户口托管怎样办理?

答:户口托管人才交流中心,必须由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托管协议,并将所签协议的人才交流中心名称填写在“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”中“户口迁移详细地址”栏,离校时到保卫处领取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,将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才交流中心,托管手续才算完成。切记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即为本人户口,该表不能留在本人手上,必须交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。

9、户口迁移出重庆市的如何办理?

答:户口迁移出重庆市,将迁移地址填写在“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”中“户口迁移详细地址”栏,离校时到保卫处领取“户口迁移证”,在规定时间内,必须将“户口迁移证”拿到落户地(户口迁移地)派出所进行登记,户口迁移才算完成。切记“户口迁移证”即为本人户口。

10、单位接收户口,但本人不想将户口迁移到单位,想迁回家,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家?

答:原则上户口迁往何处是同学们自行选择,但单位报到时是否须持有户口才准报到,只有同学们自行与工作单位联系,正确确定户口迁往地。

11、特别提醒:毕业生的“户口迁移证”、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以班为单位统一领取,凡领回的“户口迁移证”、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均必须交毕业生本人,严禁他人代领。

12、温馨提示:生源地非重庆市的同学,户口一旦迁出重庆市,就不能托管在重庆市的人才交流中心;生源地是重庆市的同学,户口迁出重庆市后又要迁回重庆市的,需向公安机关申报,如何申报请咨询落户地派出所。请同学们慎重决定户口去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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